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AFX009)
- 作品数:37 被引量:223H指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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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四川大学南京大学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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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受干股型”受贿罪的刑法解释适用被引量:4
- 2015年
- 在具体认定"收受干股型"受贿数额时,应将行为人因收受干股而实际分得的红利计算在受贿数额内;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应将行为人收受干股按其转让行为时的股份价值、其在案发时对应的公司实际资产收益价值计算在受贿数额内;已确定分红的具体标准或者具体数额而尚未实际分得的红利也应将其计算在受贿数额内,但股份未实际转让的干股不得将干股虚设价值作为受贿数额认定。同时,要依法认定"收受干股型"受贿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对于干股及其收益应依法予以特别没收。
- 魏东
- 关键词:干股受贿罪刑法解释
- 论在“打虎拍蝇”中的法治理性被引量:7
- 2014年
- 当前我国反腐败工作中践行"打虎拍蝇"策略,成绩巨大,效果突出。但在微观刑事政策的理解执行上存在一定偏差,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解释适用上存在一定错误,可以而且应当在"打虎拍蝇"中切实纠正。从刑事政策的系统关联性原理审查,当前"打虎拍蝇"必须有所顾忌,必须同"依法治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协调,必须坚持现代刑事政策"三大一小理念"、"两个至上理念"和"单项校正理念"。从法律解释原理审查,当前"打虎拍蝇"中必须适度协调好刑法解释的保守性与适应性这一对矛盾,处理好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刚性与弹性的紧张关系,尤其是对于关涉公权力条款的过度扩张解释的做法必须加以批判和纠正,而不是轻描淡写的商榷性批评。
- 魏东
- 关键词:刑事政策刑法解释
- 对腐败犯罪“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刑事政策考量——兼议“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政策性限缩解释被引量:9
- 2014年
- 当下我国在反腐败犯罪工作中必须恰当处理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老虎苍蝇一起打"和"受贿行贿一起抓"策略思想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关注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体系化问题,使得其三者在我国防治腐败犯罪中协调发挥应有作用而不至于出现政策策略上的偏差,从而在整体上为我国防治腐败犯罪具体工作和刑事法治建设大局增添"正能量"。"老虎苍蝇一起打"较为形象地宣示了我国反腐败犯罪的基本思路是实行"零容忍",但是并不能解读为反腐败犯罪在刑事政策上放弃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回到了"严打"老路。我国有关机关针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程序性司法解释文本和司法实践做法均存在一定的刑事政策偏差,应当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进行适当的政策性限缩解释,促进我国反腐败犯罪的法治回归。
- 魏东
- 《刑法修正案(九)》立法评析与司法适用: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以《刑法修正案(九)》为重点被引量:17
- 2016年
- 关于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总则”内容修改的合法性问题的“依法”审查,必须回归《立法法》的明确规定,笼统地断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修改刑法总则内容并不适当。“职业禁止”的保安处分法典化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国刑法上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制裁体系的正式形成,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修改完善有利于实现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良好功效,但是终身监禁制度的横空出世却使得我国刑法“死刑过多”老问题尚未解决、“生刑过重”新“病灶”业已生成,我国刑罚改革的发展前景可谓喜忧参半。终身监禁的创设性修订完全背离了无期徒刑保留论的基本立场,突出违反了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经不起刑罚人道主义的正当性拷问.因而理论上应当反思“完全堵塞”犯罪人回归之路的终身监禁的合法性问题,立法上应删除在宣判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之际即事先“预判”终身监禁的新规定,保留无期徒刑“准许假释”等补救措施的既有规定。
- 卢勤忠
-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刑法总则终身监禁刑罚改革
- 从首例“男男强奸案”司法裁判看刑法解释的保守性被引量:37
- 2014年
- 我国首例"男男强奸案"的司法判决在一定程度上诠释了刑法解释的保守性命题,值得刑法解释论予以深入检讨。"文本原意"应当获得刑法解释论的充分确认,并将其作为入罪解释时不可逾越的刚性底线,以有效杜绝司法上犯罪化现象。刑法解释论上,"法律漏洞"可以划分为"真正的法律漏洞"与"非真正的法律漏洞"、犯罪化功能性的法律漏洞与非犯罪化功能性的法律漏洞。在现代刑事政策理念下考量真正的法律漏洞时应注意区分其政策功能属性,犯罪化功能性的法律漏洞不准许通过刑法解释加以司法填补,而非犯罪化功能性的法律漏洞则可以进行刑事政策考量并准许通过刑法解释加以司法填补。承认、发现刑法漏洞尤其是真正的刑法立法漏洞,然后通过修订完善刑法立法以填补刑法立法漏洞,而不是通过刑法解释技术来对刑法漏洞进行司法填补,是实现良法之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刑法解释的保守性所内含的基本立场。
- 魏东
- 关键词:强奸罪刑法解释保守性良法之治
- 毒品犯罪的解释性疑难问题被引量:6
- 2017年
- 对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一般应当按照其购买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卖毒品的数量,即使以贩养吸者声称"为自己吸食毒品而留下",也应将这部分毒品数量计入贩卖毒品的数量予以定罪处罚,但应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其吸食毒品的情节。行为人为吸毒者代购毒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托购者、代购者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对托购者、代购者以运输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居间介绍者实施为毒品交易主体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等帮助行为,对促成交易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从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既遂形态的认定,必须遵从过程行为犯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原理予以认定。
- 魏东
- 关键词:毒品犯罪刑法解释居间介绍既遂标准
- 网络犯罪魔变中的刑法理性检讨——网络刑法理论研究的现状观察与观点综述被引量:8
- 2017年
-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了网络刑法理论的变异,需要在检讨刑法理性的基础上对魔变后的网络犯罪进行新诠释。网络犯罪是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设备,借助于互联网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以及以网络技术为工具或者以网络为犯罪空间所实施的犯罪。运用"帮助行为正犯化""预备行为实行化""行为主体聚合化"等理论工具,可以较为合理地解决诸如网络犯罪的"资助"行为、网络恐怖主义犯罪以及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等理论和实务问题。通过对国内外关于网络犯罪立法和司法的考察,法理上有较为充足的根据进一步完善将网络犯罪"资助"行为单独入罪化、完善"工具型"和"目标型"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制以及承认网络平台的"过失责任"、确定"情节严重"的客观标准和建立网络附加刑这一立法远景。
- 魏东金燚
- 关键词:刑法理性
- 当下中国反腐政策的考量诠释被引量:10
- 2013年
- 当下中国在反腐败犯罪工作中必须恰当处理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老虎苍蝇一起打"和"受贿行贿一起抓"策略思想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关注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体系化问题,使得其三者在我国防治腐败犯罪中协调发挥应有作用而不至于出现政策策略上的偏差,从而在整体上为我国防治腐败犯罪具体工作和刑事法治建设大局增添"正能量"。"老虎苍蝇一起打"较为形象地宣示了我国反腐败犯罪的基本思路是实行"零容忍",但是并不能解读为反腐败犯罪在刑事政策上放弃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回到了"严打"的老路。我国有关机关针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程序性司法解释文本和司法实践做法均存在一定的刑事政策偏差,应当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进行适当的政策性限缩解释,促进我国反腐败犯罪的法治回归。
- 魏东
- 关键词:刑法解释刑事政策
- 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解释适用——兼议反恐刑事立法的完善
- 2015年
- 我国刑法明确界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有利于从司法适用角度惩处恐怖活动犯罪。但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恐怖活动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在查处具有暴力恐怖性质的犯罪活动时,刑法的缺位使得对于恐怖活动犯罪往往只能按照普通罪名加以定性处理,甚至还存在难于作为犯罪定性处理的情况,难以体现反恐怖活动的特殊性。因此,在刑法立法上有必要增设规定"宣扬、煽动恐怖活动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拒绝提供恐怖活动证据罪"等新罪名,并增添规定相应的财产刑以更加有效地防控恐怖活动犯罪。
- 魏东吕晓凤
- 关键词: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刑法解释
- 约定受贿定性处理的法理研讨被引量:2
- 2017年
- 约定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过程之中、之前或者之后,与请托人约定或者承诺在其离职后或者在其他某种条件下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约定收受普通财物之犯意流露和犯罪预备不处罚,已成为我国的司法裁判规则。约定收受干股成立受贿罪未遂的关键点在于审查约定受贿人是否有"着手"以及其"着手"的具体内容:约定受贿人已经"着手"实施收受干股的行为,构成收受干股型受贿罪;约定受贿人尚未"着手"实施收受干股的行为的,不构成收受干股的受贿罪,但是约定受贿人若已经着手实施收受"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则依法构成收受相应利益的受贿罪。对于约定收受投资收益的行为,约定受贿人若有实际投资则依法不应认定为受贿罪,约定受贿人若没有实际投资则应认定为受贿罪。
- 魏东
- 关键词:受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