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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群

作品数:1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无锡市房产管理局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抵押
  • 1篇抵押登记
  • 1篇地产
  • 1篇权法
  • 1篇最高额抵押
  • 1篇物权
  • 1篇物权法
  • 1篇效力
  • 1篇合同
  • 1篇合同无效
  • 1篇房地
  • 1篇房地产
  • 1篇高额

机构

  • 1篇无锡市房产管...

作者

  • 1篇王旭
  • 1篇薛群

传媒

  • 1篇中国房地产

年份

  • 1篇2008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的风险防范被引量:1
2008年
抵押合同必须办理登记,这里要注意两点: 1.抵押登记的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物权法》第199条第2款的规定,抵押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仅签订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导致抵押合同无效,该抵押合同在银行与抵押人之间仍有效力,只是该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已办理登记的其他抵押权人。比如,对于同一房屋,如果抵押人与甲银行签订抵押合同而未办理登记,
薛群王旭
关键词:抵押登记房地产合同无效物权法效力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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